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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一大波新规来了 与天津人息息相关

※发布时间:2019-10-11 4:19:3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失业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为失业人员开辟失业保险金申领绿色通道,提前受理、兑现失业保险相关待遇,将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2月份失业保险金注资时间由2月15日提前至春节前。此外,《通知》还提出将全面启动2019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及时向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帮扶,确保其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日前,天津市教委出台了《关于寒假期间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将在天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治理重点包括:已停止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改头换面、重新开展培训的;在校园周边发放广告、开设咨询点、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骗取钱财或对培训效果作出性承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打着“减负”的旗号,变着花样倒逼学生去校外补课,甚至顶风违纪自己开设补习班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的;新设立的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教学内容不符合的。寒假专项治理期间,我市还将采取原有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依规查处、依规停办,特别是对已经关闭的进行重点抽查,死灰复燃问题发生;对重点商圈和重点楼宇,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净化校外培训市场。

  日前,《天津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以后各区将根据中小学学生数量,按照一定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从业人员并落实人员经费。同时,中小学要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餐制度。

  天津政务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一期积分入户开办的通知》。《通知》指出:2019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5日开办,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30日。本期共提供2.6万个预约名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期积分入户对申请材料进行了精简整合,《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申报指南》相比上期有所调整。大家在申报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夯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的基础,《天津市人民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意见》发布。天津将完善基础研究布局、建设高水平研究、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高基础研究国际化水平、优化基础研究发展机制和。

  天津市生态局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控制要求等作出。新建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根据《》,取水许可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农业、生态与和其他用水需求的原则,实行多水源优化配置。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有关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经取水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设施;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定期报送年度用水情况、申请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安装计量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私自拆除、更换计量设施,私自变更计量设施,损坏计量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款。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公布《金融信息服务管理》,明确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宣传有关主管部门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内容。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国家法律和执法权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机关执法权威工作》,经国务委员、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发布,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以《中华人民国人民法》《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了当前执法权威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了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共有三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不受妨害、阻碍,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及其近亲属的人格不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贬损。行为人实施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履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造成损害的,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机关按照国家有关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责任追究工作,非因事由、非经程序,不得对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等措施,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近期农业农村部经过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从专项捕捞管理、渔业资源和长江生态系统修复等角度综合考虑,发布了《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凤鲚和中华绒螯蟹的专项捕捞许可证,这也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政策需要。

  未来,随着长江生态的治理改善和禁捕效果的逐步呈现,长江的渔业资源也将在一定时期后实现恢复性增长,届时将根据资源状况和监测情况采取禁渔区、梦见自己杀人不见血禁渔期、专项特许捕捞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好长江渔业资源的有效和合理化利用。

  1月2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19号》,文件指出为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非洲猪瘟检测,本公告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生猪屠宰厂(场)要严格入场查验,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屠宰有关生猪:

  最高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明确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要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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