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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网民雷锋案

※发布时间:2017-11-18 19:37:5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市朝阳区法院将于4月11日开庭审理两网民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网名为秦火火和立二拆四的被告受控涉嫌发布雷锋事迹造假,炒作涉及红十字会的“郭美美炫富事件”等在去年8月被警方。有评论人士认为,这个案件既凸显了对网络的担忧,也反映出对的。

  曾在中国网络上颇为出名的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两位网友,真实姓名分别是秦志辉和杨秀宇。中新网报道说,秦火火是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员工,他利用互联网制造、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2013年8月他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

  报道说,朝阳区法院公布的消息说,4月11号该法院开庭审理的是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两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子。警方说,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去年4月在网上发布雷锋形象的文章;并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炒作,中国的慈善救援制度;还对一些中国著名军事专家、资深记者和社会名人作为对象,恶意。因此检方起诉他们涉嫌犯有罪和寻衅滋事罪。

  “他们的是和寻衅滋事,都很。寻衅滋事网络上怎么认定呢?这个很不容易。另一个是,一般都是民事案件。一个国家,现在把网络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当成一个刑事的罪,这是相当可笑的,也是在开法律的玩笑。”

  警方去年8月两位知名网友的中曾有一项非法经营罪,两人以删除帖文、替人消灾和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获得钱财。不过最新的消息显示,这项非法经营罪并不在这次的中。

  “近年来网络对越来越不利,社科院的调查是百分之九十的对不利。所以去年开始整顿网络,抓了很多网络大V,主要是网络,杀鸡给猴看。这两个人是遇到这个风头,所以不是刑事案件,根本就是需要。”

  其实,中国民间对已故模范军人雷锋事迹的质疑和揭露早已有之,并非由秦火火和立二拆四首先两人提出的,这些争议甚至早在互联网出现前就已在中国私传。刘先生表示,

  “雷锋的问题,在互联网之前就有人说了。比如他经常摆拍,做好事的时候有人记录等等。要知道当时机常贵的。所以这肯定都是安排好的,是宣传需要。”

  美国中文网刊《》主编表示,这个案件实际上是中国对空间的进一步,

  “这么做是为了控制网络。这些都站不住的,因为这都有严格的定义。比如雷锋,那些虚假的东西是一目了然的。另外比如什么迪等名人,更不能用罪。因为这些人都有更强的话语权,可以。如果对名人的,有一点不符合事实就扣上,那的空间就荡然了。”

  这次法院将审理案件的两名被告的另一个主要是,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炒作,制言,恶意中国的慈善制度。中国引述警方的消息说,两名被告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体制、才能宣泄大家对现实的不满情绪。

  分析说,这个事件和打击网络大V的事件一样,也凸显了中国对网络时代信息快速的忧虑。在网络时代,中国传统的言论管制模式已经失效,试图以杀鸡儆猴的手段控制互联网。

  “过去没有网络,垄断一切,所有言论都需要事先审查。现在虽然有互联网,不先审查了,但他仍然可以事后惩罚,但必须要找出一些。”

  还认为,这种方法不可能有长久效果。事实上,虽然中国严打网络和微V,但中国网民对和制度的并未减少。智能手机等无线通信上网工具的快速发展,也使各种信息的速度更快。对此除了过滤、删贴之外别无对策。他认为,随着信息时代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及日益普及,中国控制和对信息的做法注定无法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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