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办文办会程序规范化、制水平,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
为加强对“五公开”办文办会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机构的负责人为的“五公开”办文办会工作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一)公文办理程序。各科室在拟制公文时,应在发文稿纸及办文系统中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由。属主动公开的,应于文件印发后同步在“中国贵港”门户网站“部门文件”专栏公开。对于重大政策文件,要将政策解读要求融入到办文程序,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对于涉及重要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的文件,在决策前需经会务会议讨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务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
(二)会议办理程序。以贵港市商务局名义召开的涉及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类专题会议,应在发文稿纸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会议是否公开、公开等环节,随文一并报批。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由局公办室牵头,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一步完善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各科室应按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科室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一)审核。各业务科室以贵港市商务局名义拟制公文时,要重点审核:一核发文稿纸及办文系统中是否标明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其中一项,并随公文一并报送;如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查阅是否附有的说由。如不符合这两条的,按要求重新填写稿纸。二核公文是否需要提供政策解读方案,如需要,按要求撰写相关政策解读材料。三核涉及重要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等公文是否体现了参与性,即材料中是否体现调研研究、会议讨论、性审核等程序。
(三)送发。公文文稿经领导审批后,承办科室将发文文稿和(或)解读方案的电子版推送局办公室制文发文。
(四)公布。正式文件印发后,承办科室将发文文稿和(或)解读方案的电子版报送苏渭棋,由苏渭棋在“中国贵港”门户网站的“部门公文”栏目公开。
各科室要密切配合,扎实有序推进“五公开”办文办会制度落实,按时按要求将需公开的信息报送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归口审批并按进行公开。领导小组将定时对“五公开”办文办会制度进行督查,发现执行不到位的,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