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的吴先生退休后手头有些闲钱,想炒股又怕有风险,存银行获利息又觉得比较低,一直想找个投资回报高的项目。一天,吴先生在街头上收到了沈阳盛潮轮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盛潮司”)的宣。宣上称,投资购买名家书画原始股,稳赚不赔。平时,吴先生也留意文化艺术品交易,被宣吸引了。
吴先生拨打了宣所留电话进行咨询,从而走进了位于三好街附近的沈阳盛潮司。在这里,吴先生看到了许多和自己年龄不相上下的老年投资者。沈阳盛潮司工作人员称,投资名家书画是新行业,好赚钱,大力支持项推背图 详解目,前景广阔。公司和中际文化产业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际”)合作,将名家书画打包成有一定估值的“原始股”,向会员进行销售,然后再将这些书画拿到二级文化交易中心进行网易。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像炒股一样追涨杀跌,从中赚取差价。
听了对方介绍后,吴先生还是有些不放心,决定继续关注看看。后来,这家公司召开了多个投资推介会,吴先生看到许多人都投资购买了某名家“书画原始股”,也跟着投资数万元。
在网上,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搜索到中际所推销的这批名家书画的相关消息。中际先向市民介绍了两位书画名家,并称收藏了这两位书画名家的50幅山水作品。中际将这50幅作品定价为2500万元,拆分成2500万份原始股,每股1元。其中,500万份为流通产权,由中慧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慧公司”)持有,期为60天。中际还称,公司拿出2000万份作为流通产权,只对注册会员们发售,其中75%即1500万以线万以网上中签发售。这批书画线万份。这批书画计划在当年10月中旬在中际文化产业交易中心上线交易。
吴先生投资购买“书画原始股”后,每天都上网交易平台关注着,发现网易异常活跃,每天都有大笔交易。会员每交易一笔还需要向平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等到了10月中旬,吴先生仍迟迟没有看到何时这批书画上市交易的信息,打电话咨询得到的都是“快了,正在审批中”等答复。一直等到了月底,吴先生没能等到上市的消息,却接到了警方立案侦查的消息。
原来,投资者姜某在皇姑区北陵大街的辽宁博亿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博亿公司”)手中购买了中际的书画原始股后,发现电子交易平台出现了停盘,遂向机关报了警。 警方发现辽宁博亿公司及中际均没有的审批授权手续。2015年10月19日,警方将李某归案,顺藤摸瓜又将涉案的董某、黄某归案。
经侦查,2014年4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董某和黄某进行了分工,先后成立了中慧公司、中际及深圳中天慧福财富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审批授权手续的情况下,将购买的书画作品分组打包,高额定价后拆分成每股1元股权进行销售,并承诺客户能够获利20%以上,后委托李某经营的辽宁博亿公司等多家公司销售资产包股权,非法吸引客户吴先生等776人投资款,共计7249万余元。另外,董某、黄某在销售完原始股后,利用公司的电子交易系统作为平台进行股权交易,还向投资者们收取千分之三的手续费,骗取被害人孔某等776人的交易手续费近269万。与此同时,警方发现了詹某经营的沈阳盛潮司也涉案,2016年3月将詹某传唤归案。经审查明,董某、黄某委托詹某销售书画原始股,并向其支付佣金及手续费。2014年10月,詹某成立公司后开始销售,先后吸引吴某等数十人登录中际的电子交易系统平台进行股权交易,从而非法吸收投资款368.2万元。经统计,共有800多人被骗7800余万元。
该系列案分两批在皇姑等两地法院审理。皇姑区最先审理了董某、黄某、李某非法吸收存款一案,认为投资人参与中际的电子交易平台,并不是由国家监管挂牌成立的,只是涉案公司内部的交易平台,每笔交易会收取千分之三的手续费。董某、黄某非法设立电子交易平台后,雇佣了多名键盘手进行大量的买入或者卖出,伪造成交量、促成大盘活跃的,控制大盘走势,吸引客户参与交易。最终,皇姑区审理认为,董某、黄某、李某犯非法吸收存款罪,依法判处董某、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对董某、黄某、李某违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并按投资比例返还投资者。
沈阳某区法院审理詹某案后,依法判决詹某犯非法吸收存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詹某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审理认为,詹某为引诱社会进行投资,制作宣并在公共场所向不特定人发放,组织签订认购合同。另外,詹某作为有经验的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对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比一般人更多的知晓和遵守义务,其明知将艺术品拆分股权进行销售的行为不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赚取佣金和服务费。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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