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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3 15:47:3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17年11月2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11月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1月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11月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11 月 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做出投资决策。

  资讯网(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不参与本次发行。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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