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凡报考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艺术专业,及招生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的,要求考生必须参加省2018年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考科类”中艺术文或艺术理选项、“术科考试”中须含美术与设计类选项,因填报错误及填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满分均为150分;考场提供4开考试画纸。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满分均为150分;考场提供4开考试画纸。
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以及人物与的整体表现,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满分均为100分;考场提供8开考试画纸。
考生凭各地招生办核发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证件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自备不大于四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色彩考试要求使用水粉和水彩颜料;速写和素描考试要求使用黑色铅笔、炭笔均可。考生须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详见《准考证》背面《考试规则》)
2018年1月20日后,省教育公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由各地招生办发至有关中学及考生,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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