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天安人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金梅花与天安人寿经友好协商,在《股份转让协议》的基础上于 2018 年 5月 30日签署了《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条 关于出资账户的资金来源及性质乙方确认并承诺,本次股份转让,乙方受让标的股份的证券账户为“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以下简称“万能产品”),对应的资金账户为“中国农业银行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托管专户 3”,是乙方所设计开发,并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审批、备案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单独核算账户。账户的投资资金为符合原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1 号)的保险资金。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原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
(以下简称“《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及其附件 1《天安人寿-华夏久盈委托投资》,约定乙方作为保险资产委托人,委托华夏久盈为乙方对委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封闭式基金、式基金……”,万能产品账户资产属于上述委托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