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超级社保是什么?泰康超级社保多少钱?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泰康人寿无“超级社保”产品,真名是“财富尊赢”,因为与社保各方面相比,相对来说好一些,所以叫“超级社保”。
据了解,“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包含主合同“泰康财富人生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和附加合同“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保险合同”。附加合同保单账户对主合同项下的红利和约定进入其中的类保险金每月计息。保单账户价值可申请部分领取。
被保险人为30岁男性,投保人为其投保泰康财富尊赢保险计划,保险费交费期间为10年,年险费100000元。
在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每一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以领取2000元的持续保险金,到交费期间结束,共可领取9次。
在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主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50000元特别保险金,共可领取2次。
(1)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15590元保险金,共可领取29次;
(2)自年满60周岁后首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一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31180元保险金,直至105岁。
(1)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主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
(2)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至年满79周岁后的首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4倍扣除类保险金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后应领取的保险金;
(3)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79周岁后的首个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之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主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保险金561240元,主合同终止
如果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后1年内遭受意外事故,并因该次意外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将豁免投保人应交纳的主合同的保险费90万元。
如果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后1年内遭受意外事故,并因该次意外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主合同所指的高残,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证明符合主合同所指的高残,我们将豁免投保人应交纳的主合同的保险费90万元。
(2)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与已从主合同转入本附加合同保单账户的类保险金之和,但须扣除累计申请的部分领取的金额。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