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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新会经验”成为全国亮 近43万亩“沉睡的财富

※发布时间:2017-3-28 10:42:4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喜庆的红本本、还有自家地块的四至图(场地定位图)、家庭所有的名字和身份证信息……这是新会区农村土地“二代身份证”。昨天(3月23日),在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仪式上,首批18户农户代表上台领到了这个证。新会区成为全市首个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并颁证的市(区)。接下来,15万户农业人口将陆续分批领证。这意味着,长达3年的新会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此项工作完成后,有关土地权属不清、耕地碎片化、经营权套着“紧箍咒”等棘手问题将迎刃而解,近43万亩农村土地财富将从沉睡中被。

  “一听说村里搞土地确权,经营期可到2029年底,告别5年一次小调整,几位在外打工的乡亲在2014年年底纷纷回乡,拿地搞生态农业,一口气从同村兄弟手上签了15年的合同,流转价格在本镇算是最高的一例。”新会区睦洲镇南安村党总支部梁瑞文颇为自豪地说。

  2016年底召开的基层治理工作座谈会上,江门市委林应武提出,要大力推广“新会确权经验”。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广东省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谭砚文教授等专家学者对新会土地确权工作给予的评价是:“‘新会确权经验’稳定了承包权,搞活了经营权,实化了所有权,在全国都是一个亮点。”

  南安村位于睦洲镇北面,人口有2000人,共有耕地面积2000余亩。这里毗邻新开通的新中公三江至睦洲段旁边,一级公从村口经过,距离高速口约十分钟车程。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坐拥交通优势的村庄,在过去几年备受土地纠纷的困扰,发展停滞不前,村情复杂,村民越级,使其成了软弱涣散村和重点难点村。

  乘着2015年铺开的土地确权工作的东风,南安村抓住机遇,率先学习土地确权相关政策,并带动其他村民学习,在全市率先设立村务微信号,及时宣传确权政策和公开土地信息。很快,村民对土地确权的热情变得高涨。

  “以前,我们村的地要5年小调整一次,这相当于是一个‘紧箍咒’。对大耕户来说,能够赚点钱的作物,3年以后才是丰收年,然而5年时间到了,土地又面临调整,如果不能续租,就会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所以,以前村里的土地无法吸引有能力或有想法的人投资。”梁瑞文表示。

  2015年恰逢南安村五年一轮的土地调整期,村委会借此契机开展工作。据自行流转土地、委托村集体流转、自种作物三种意愿,分别进行调查统计。结果,该村多数村民选择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目前,大部分田地已通过土地流转租给了种植大户,分散的田地得到连片开发,土地收益提升了逾六成。如今,南安村公形成了一条美丽的乡村休闲生态农业街,两旁共有十几户农场,合计200多亩地。这些农场种植不同的蔬果类品种,吸引了蓬江、江海区及中山等周边游客前往。

  2016年底,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调研组一行到南安村考察,认为该村结合当地特色,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连片休闲农业,提高了村集体和村民的收入,这一模式值得推广。

  稳定了承包权,就是让农民吃了发展事业的定心丸,同时,也是稳定了。如今的南安村,从曾经干群关系紧张、问题频发的“难安村”,转变成了“示范村”。“我们村的问题,多数是土地的问题。以前土地流转不够规范,年限不同,价格不同,产生了很多矛盾,甚至闹得很大。趁土地确权,我们理顺了各种关系,现在村里和谐多了。”梁瑞文向记者说道。

  农村“沉睡的财富”,是土地确权的根本意义。2013年,新会纳入全国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和全省试点县(区)后,把土地确权工作作为农综的重中之重来抓。

  面对近43万亩需要确权的土地,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接地气”,因地制宜,符合54万农业人口的实际需要?新会区农林局副局长陈伟军表示,2004年取消农业税前,由于耕种收入低、农转非以及进城、出国等原因,导致部分农田无人耕种。为解决农田丢荒和完成粮食任务,村集体对部分土地实行统筹经营和公开发包,逐步形成农户家庭承包“口粮田”和集体统筹经营“经济田”并行格局。

  “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一定要尊重历史,科学确权。”陈伟军说,新会区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听取农见的基础上,立足“口粮田”和“经济田”并行的实际,明确了“两田制”确权方式。即对农户家庭承包的“口粮田”,实行确权确地到户;对一直由集体统筹经营的“经济田”,实行确权确地(份额)到户,并按程序完善委托手续,继续由集体统筹经营,农民按份额获得土地收益。

  经过试推以及实践证明,“两田制”确权方式延续并规范了群众普遍认可的土地经营模式。首先,通过对“经济田”实施确地(份额)到户,由集体统一流转,保持规模化经营现状,避免重新细分造成新的土地碎片化。其次,对“口粮田”由农民根据自身意愿,委托村委会统一发包;或由村委会居间协调、监督,村民集体与商户签订流转合同;或由村民自发整合流转。通过“一村一策”,灵活有效地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为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司前镇雅山村东边村民小组现有农户40多户,人口总数200多人,耕地面积80亩,其中责任田71亩、“经济田”9亩。由于确权前土地分布零散,农户多用于自行耕种作物或各自发包之用。在土地确权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至2029年后,大大改变了东边村民小组土地碎片化的问题,避免土地撂荒,进一步激活土地资本潜能。

  2016年3月,大耕户关英扬在东边村民小组承包了连片农田开发生态景观特色农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清晰的前提下,经村民协商同意,通过土地流转将雅山村东边村民小组责任田及“经济田”一共80亩集中发包。连片发包价格由原来的350元/亩/年,提高至800元/亩/年流转给关英扬,每年收益达6万多元,村民每年增加收入3万多元。

  古井镇文楼村,总户籍人口4100多人,通过土地确权,200多户农户将家庭承包的“口粮田”750多亩委托村集体流转,流转价格为1100元/亩/年,比土地确权前的350元/亩/年,增值了750元/亩/年,年户均增收超过2700元。

  双水镇楼墩村有400亩“口粮田”委托集体统一发包,发包价格由原来的400元/亩/年提高至1300元/亩/年,增值900元/亩/年,400亩每年共增收36万元。

  土地确权工作,犹如一股强劲的春风,激活了一池春水,新会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12893元/年提高至2016年的17096元/年,增长32.6%。

  在土地纠纷问题中,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是老生常谈,同时也是土地确权工作中的“拦虎”。受农村“嫁出去的女,就是泼出去的水”的传统观念和认为“村内分红的人多了,人均分红就少了”现实利益的影响,不少村民不赞成出嫁女享受土地承包权的权益。

  新会共有出嫁女1万多人,当中多数人都与土地确权工作有关。如何解决这个群体的权益问题?2015年,《新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集体经济组织权益保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明确了出嫁女应取得集体经济组织资格,但实施起来并非一帆风顺。

  “刚开始,多数村民不赞成出嫁女享受土地承包权的权益。为此,我们三步走:第一,统一处理意见,明确了出嫁女是村集体经济,依法享有其权益,明确了其权益是法律保障的,并不需要村集体组织任何形式的表决通过,将出嫁女在专项工作中的权益保障问题作为基本原则、工作底线执行。第二,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利用‘一村居一律师’平台,通过顾问律师为村民进行专项普法教育。第三,敢于动真碰硬,纠正个别村组的不依法行为。”睦洲镇副镇长何仕权表示,“有的村仍己见,接到投诉后,我们迅速开展工作,一边安排人员向出嫁女代表有关保障出嫁女权益的法律和政策,另一边通过约谈和落户走访等形式对该村村民小组长进行政策解读和普法教育,使其认识到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最终,全镇全面落实政策要求,让出嫁女及其子女享有其他村民同样的权益”。

  崖门镇洞南村11个村民小组中,有7个村小组对出嫁女享有与村民同等待遇十分,该镇妇联积极介入,多次组织村妇女主任和村民小组长宣传动员,研究方案,使村民由消极变为积极。目前,该村50多名出嫁女已确认身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们主要拿着‘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与村干部沟通,做通了思想工作。出嫁女享有权益,也负有对村里大小事务的义务,这样,我们村才能真正搞得好。”洞南村妇女主任杨情爱告诉记者。

  目前,新会区出嫁女确认集体经济组织身份(出嫁女享有与本村村民同等权益)9703人,占出嫁女人数69%,未确认集体经济组织身份(未享有任何权益)4410人,占31%。如今,近万名出嫁女和本村村民一样,享有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参加集体生产、参与集体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等。

  “三年的土地确权工作对新会带来的影响和变化是,一是理顺了农村土地权属关系;二是化解了一批农村突出矛盾纠纷;三是提升了土地集约化和规模化利用水平;四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五是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新会区副区长黄锐楼表示,总体而言,土地确权工作为新会农村的发展建设,提供详尽信息,提升土地监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参与宏观调控提供支撑,有效发挥土地登记资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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