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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9-25 20:11:5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3年珠海中考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22-28日;文化科考试时间:6月20日-6月22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通知》,根据《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的需要,推动我市初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的步伐,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要有利于初中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推进我市课程的进程,有利于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二、工作目标:我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重点是健全和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逐步构建一个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中考升学新体系。

  (一)全市统一实行网名。市招生办根据珠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导入考生初始数据,中考报名系统自动产生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

  (二)考生凭市招生办统一下发的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招生考试网(网址为,填写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其中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信息由身份证识别系统自动读入。

  (三)考生可自行上网报名,也可在学校的指导下集中上网报名。本市户籍往届生和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三学生(以下简称“社青类考生”)可到就近的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按省、市有关文件,海外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享受珠海户籍考生待遇(港澳考生提供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其他证明材料见下文照顾政策第)。

  2.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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