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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关于切实加强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5-4 21:18: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凝聚力量,全力服务和保障“魅力进贤幸福家园”建设,根据《进贤2018年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全市普法工作部署,南昌市普与省级《新法制报》联合开辟了“践行十九大 法润新时代奋力谱写南昌普法新篇章”专栏。

  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在专栏刊登总结和宣传我县“七五”普法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与人物,特别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创造出来的特色、亮点、品牌工作。为助推“建设魅力进贤幸福家园”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专栏一个整版费用2.2万元,1/4版面费用5500元,由各供稿单位自行决定版面大小(不小于1/4版面),负担版面费用,并列为各单位普法专项经费开支。

  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踊跃参与,精心组织。各乡镇、各单位2018年度原则上要在“践行十九大 法润新时代奋力谱写南昌普法新篇章”专栏刊发不少于1篇。要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关职能部门可联合组稿。系列报道活动持续全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刊发的专栏用稿数量,县普将予以记录,刊发情况将纳入2018年度普法考评范围。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报道素材,适时邀请《新法制报》记者采编。采编人员要遵守新闻纪律,采编的刊登前须经报道单位领导审定。

  供稿单位填写“践行十九大 法润新时代奋力谱写南昌普法新篇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每季度交进贤县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