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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8 11:52:5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8年 4月 2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年 4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 6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 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鉴于交易双方技术开发合作仍在进行,并根据公司技术研发及生产的需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巨潮资讯网上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关于续签技术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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