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效力于凯尔特人朗多,在赛季中一共打了38场比赛,在38场比赛中,朗多场均13.7分,5.6篮板,11.1次助攻,1.8次抢断。全赛季朗多一共拿到了522分,212个篮板球和420次助攻。
最终在赛季助攻王的评选中,朗多依靠场均11.1次助攻压倒了克里斯-保罗的场均9.7次助攻,成为了那个赛季的助攻王。
结果一出,一片哗然。虽然说朗多的助攻能力有目共睹,但是仅仅依靠着38场比赛的表现就成为一整个赛季的得分王,难免有点难以让人信服。而克里斯-保罗虽然场均9.7次助攻,但是保罗的参赛场次可是达到了整整70场,赛季的总助攻数达到了678个。
然而,当翻阅了规则之后,不少人都闭嘴了。当时的NBA规则,一名球员只要满足“出场次数70次或者更多”或者“总得分超过1400分/总篮板超过800个/总助攻超过400个”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就能参加赛季单项数据项的评比。而我们之前说过,那个赛季,朗多的助攻总数是420个,刚好满足了第二个要求。
NBA一向追求公平,而朗多的这种举动却被质疑钻。就在那个赛季结束之后,NBA马上就规则进行了修正。
新规则:“一个球员必须参加70%的场次(正常的赛季是58场比赛,缩水赛季按比例计算),才可以被列入数据统计的名单。如果一名球员的出场次数不足70%的话,那么必须将整体数据除以70%的场次数,再来参与排名。”
也就是说,哪怕你打了20场的比赛,那么在进行数据统计的时候,你的场均数据也要用你的数据总和除以58来进行计算,而不是除以20来进行计算。
在那个赛季,朗多一共打了38场比赛,获得了420次助攻。按照新规则的来算,朗多的场均数据是420/58,也就是场均7.2次助攻,场均助攻暴跌将近4次。这样的数据在那个赛季只能排在联盟第十的,距离助攻王可还差着距离呢。
还不止如此,如果我们再往前看一个赛季,在2011-2012赛季,朗多整个赛季打了53场比赛,场均11.7次助攻,力压纳什的场均10.7次助攻获得助攻王。但是如果按照新的规则来进行计算的话,朗多的场均助攻数量是10.69次,而纳什的场均助攻数是10.71次,朗多的这个助攻王同样要付之东流。
不过对于朗多自己来说,他却肯定是不太乐意的。如果NBA将所有的数据统计按照这个规则重新计算的话,那么朗多的三次助攻王中,能够继续保留的也只剩下2015-2016赛季的这个助攻王头衔了,之前的两个全部要拱手相让。
这里我们不得不说,朗多的这两个助攻王确实有着很大的争议。尤其是在当年纳什还在联盟,保罗和德隆-威廉姆斯如日中天的时候。
比如说1994-1995赛季的篮板王评选,那个赛季的篮板王是丹尼斯罗德曼,他在49场比赛中场均能够抢到16.8个篮板球,一共抢到了823个篮板球,成为那一年的篮板王。而排在那一年篮板榜第二名的则是打了82场比赛,场均12.5个篮板的穆托姆博,沙克-奥尼尔以79场比赛,场均11.4个篮板排在第三。
按照现在的计算方法,罗德曼那个赛季的场均篮板球数是823/58个,也就是场均14.2个篮板球。这样的数据,依然能够获得那个赛季的篮板王。
类似的情况在NBA历史上还有很多,比如在2005-2006赛季,杰拉德-华莱士一共参加了55场比赛,抢断138次,他以场均2.51次抢断获得抢断王。就算按照新的规则进行计算,杰拉德-华莱士的场均抢断依然高达2.38次,高于第二名奈特的2.28次,他依然是那个赛季的抢断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