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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做好新形势下价格举报工作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发布时间:2018-5-26 5:48: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价格举报的定义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价格或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简称价格举报。价格举报是按照接受登记-受理-转办-调查处理-办结反馈的价格监督检查的方法进行。价格举报的办结是依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的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或者不予立案为举报办结。自2014年新修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实施以来,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处理、办结、告知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近三年的价格检查工作经历,对在价格举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谈几方面自己的看法。

  原来的《举报》对举报人提供有明确的要求,举报内容应该包括“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而2014年新修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也就是6号令,将这一条款改为“提供相关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优先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有无,并不是价格举报的必要条件。这样就降低了举报的门槛和,给举报处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比如,在“举报人称某公共停车场的管理人员违规收取了停车费,要求退款”的案件中,检查人员实地查处时,管理人员却矢口否认,由于停车场没有安装设备,举报人手中也无任何,检查人员多次调解无效,处理陷入僵局,类似情形还有很多。所以,在平时价格政策宣传中一定要引导广大群众强化意识,妥善保存好相关价格违法,这样才能更好自身权益。

  滕州市物价局高度重视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受理和投诉问题的梳理工作,对平台反映的社会焦点和民生热点,定期梳理、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例如,2017年7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短期内受理了大量学生家长反映部分幼儿园违规收取空调费等问题的举报,我局通过分析研判,马上组织了幼儿园收费专项检查,对查出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收费行为,及时化解了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有效了社会稳定。另外,通过建立价格举报月度小结和季报分析制度,深入分析平台数据,敏锐发现价格异动苗头,事先锁定领域,先手处置可能发生的纠纷隐患,还先后开展了物业服务、机动车停放等领域专项检查,规范了经营者价格行为,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价格领域职业举报呈多发态势。职业举报人通过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线素并要求获得一定数量励,或通过举报达到某种特定目的或获取某种特定利益。职业举报人的共同特点就是对价格政策法规烂熟于心,对相关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样熟悉,举报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充分,甚至会直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某项法律条款进行处理,给举报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对价格执法人员提出更高要求。对于职业举报人的举报,在办理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快”,就是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立即确定管辖范围,快速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结论,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举报人,对属于6号令第六条的5种情形中任何一种的一律不予受理,并充分阐述理由;二是“严”,就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严格遵守期限,避免因超限而造成的后果,节外生枝,给举报人再次举报落下口实;三是“准”,就是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注重细节的严谨和文字的准确无误,对每一条、每一款、每一项都要仔细推敲琢磨,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教法律顾问或集体研究确定;四是“全”,就是对职业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办理过程、进展情况等各个程序一个不漏地进行全程、全程记录、全部存档备案,并及时向举报人通报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随时做好沟通交流工作。

  价格举报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贯穿于整个价格工作的始终。滕州市物价局依托12358价格举报平台,不断推动价格工作的模式创新,探索开展“四个一”的价格监管新模式:一周一监测,充分发挥12358平台的监测、预警作用,每周定期对举报情况进行分析,理清当前市场价格的热点和点;一月一巡查,充分依托“网格化”监管方式,每月以举报热点、难点为导向,开展一次重点巡查,对发现的苗头性价格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予以处置;一季一约谈,对价格举报易发、多发的领域,每季度召开一次提醒会,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一年一评比,年终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价格诚信单位评比活动,并发布价格诚信“红黑榜”,在新闻予以公示。

  总之,要落实好价格举报工作,就要深入学习《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深刻领会其含义和实质,科学准确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价格举报工作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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