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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比赛规则

※发布时间:2018-3-8 21:01:3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届大赛为期货实盘账户交易比赛,参赛者自行交易,自负盈亏,一切交易均须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指定交易商(期货公司)的相关管理。

  2.本届大赛组委会由期货日报及本届大赛指定交易商等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期货交易所有关业务部门应邀组成本届大赛的“三公”审核委员会。

  3.指定交易商是作为本届大赛协办方的期货公司,只有指定交易商的客户才有资格参加比赛,指定交易商须为参赛者提供报名、交易、咨询等服务。

  4.本届大赛不设置最低参赛资金(权益)门槛,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者的参赛权益(参赛日的“上日权益”+“当日入金”)大小以及交易模式分为四个基础小组分别进行比赛。四个基础小组分别为:轻量组、重量组、基金组、程序化组,四个小组划分标准如下:

  5.轻量组、重量组、基金组按照参赛权益自动分组,参加程序化组需要在报名时特别说明。另外,根据不同标准,从四个小组里面选取符合条件的参赛账户进行单项的评选,单项评选方法请参考项设置。

  6.比赛期间参赛账户可以出入金,但出金当日的当日权益低于所在小组的划分标准,原则上按“降组”处理,成绩继续保留。

  7.当比赛期间参赛者通过入金或者盈利,使得当日权益达到更高一级小组参赛门槛,不更换参赛组别;如果参赛者要求更换参赛组别,则须按重新参赛处理,之前成绩作废。

  9.参赛账户在本届大赛结束时的单位累计净值小于1.0,不得参加本届大赛任何项的评定。比赛结束后,轻量组单位累计净值大于等于1.5、其他组大于等于1.2的账户,均可申请获得“业绩鉴定”证书。

  11.一个参赛者或者交易团队在一个比赛基础组中只允许有一个账户进行比赛(包括操作指导);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符合之外的参赛账户比赛成绩。

  12.比赛最后一天,参赛者可以继续保留持仓,但当日权益按照收盘价计算,并以此计算成绩进行排名。

  13.参赛账户在不活跃合约上的日内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当日总成交量的25%,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参赛账户的比赛成绩,并做退赛处理。

  14.参赛者报名之后,从有持仓或者有交易的交易日开始统计参赛成绩,并计入排名。只报名没有持仓或者没有交易,不计入排名。

  15.为比赛成绩的,参赛者的交易、比赛成绩需接受大赛组委会、审核委员会及整个市场的审核监督。

  16.大赛审核委员会确定参赛选手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发现指定交易商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指定交易商资格并在《期货日报》公示,该指定交易商名下的所有参赛者亦全部取消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指定交易商承担。

  每日结算后参赛账户轧差后的单边持仓金数量/总资金数量10%;每日结算后参赛账户轧差后的单边持仓金数量/总持仓金数量40%;对冲套利类策略交易对净利润贡献度70%(由系统识别判定,人工复核);无参赛资金门槛。

  商品期权综合得分=(期权净利润得分1*50%+期权净利润得分2*50%)*70%+(金收益率得分1*50%+金收益率得分2*50%)*30%

  注1:大赛组委会从大赛所有参赛账户中自动选取账户进行统计排名,参赛者不需要单独报名。凡是报名参加第十二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并且交易有商品期权,均可自动进入排名系统。股指etf期权不在该项涵盖范围之内。比赛期间如遇新增期权品种上市,则参赛账户在该期权品种的交易自动纳入成绩统计。所有最终获账户,累计金收益率不得低于10%,有期权成交(开仓或平仓)的交易日不得低于10天。比赛最后一天的排名,将剔除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赛账户。

  参与该项排名的账户包括:期货公司资管产品账户、期货私募产品账户。参赛账户必须有定期发布的产品净值。通过定期公布的产品净值在比赛期间的变化进行计算统计后排名。参与该项排名需要通过指定交易商申请报名。

  相关品种累计成交额占比大于账户总成交额80%的账户有资格参加单项评选,按照账户单位累计净值从高到低排名。

  小麦、大豆、玉米、棉花、早籼稻、豆粕、菜粕、白糖、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粳稻、鸡蛋、淀粉、棉纱、苹果

  根据第三届大赛以来的历届参赛成绩换算综合得分累计进行排名。同一届比赛获多个项,成绩不累计,可取最好成绩。

  同一参赛者的同一参赛账号的多届参赛成绩,系统自动统计后累计,同一参赛者的不同参赛账号的多届成绩,须参赛者自行向指定交易商或者组委会申报账户合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累计成绩。

  P=P1*P2*P3.....*Pn,其中P为累计净值,Pn为当日净值,Pn的计算按(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的值分三种情况:

  (账户单位累计净值/该组所有账户最大累计净值*100)*30%+((n+1名次)/n*100)*70%,n=计算日的该组的总账户数量,名次=计算日该账户在该组的排名。

  (n+1名次)/n*100;n=计算日的该组的总账户数量,名次=计算日该账户在该组的排名。

  (账户累计盈利额/该组所有账户最大累计盈利额*100)*30%+((n+1名次)/n*100)*70%,n=计算日的该组的总账户数量,名次=计算日该账户在该组的排名。

  1.本届大赛主办方将本着公平、和认真态度竭力大赛顺利进行,但对于不可的因素或非主办方所能控制的情况所导致的风险或由于网络问题导致的系统故障对参赛者资金量及排名产生的影响不做。

  2.参赛者必须好自己的相关密码,如因密码丢失或被破解所导致的账户被窃造成的损失,大赛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3.本届大赛由第十二届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组委会负责运行,大赛的规则以及各项事项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大赛组委会对比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