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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女生案凶手被判死刑寻刺激编剧本

※发布时间:2019-2-26 5:25:5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王学兵和范冰冰

  昨日,市三中院一审判处达死刑。宣判时,达表现冷静,情绪未有太大波动,面无表情。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昨天上午,“中国传媒大学女生案”在市三院一审宣判,被害女生周云露的父亲及律师来到现场,而者达一方的家属及人均未出庭。最终,法院以故意罪判处达死刑,终身。宣判结束后,周父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而达当庭表示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达和被害人周云露(殁年22岁)是中国传媒大学同级校友。为寻求刺激并经,达以拍微电影为名,在去年8月9日14时许,将周云露至其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切划周云露颈部,造成周云露颈部左侧内静脉破裂。在周云露拨打电话求助期间,达地址,致周云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达作案后,于同年8月11日被机关查获归案。

  另查明,达的上述行为,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云露近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5万余元。

  昨天本案在市三中院一审宣判,周云露父亲及律师来到现场,而达的父亲和人却未出庭。上午10时,达被法警带入法庭。

  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达故意非法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罪,依法应予惩处。达的故意行为,给周云露的近亲属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巨大,其犯罪动机,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达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所犯,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达的犯为给周云露近亲属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其近亲属要求赔偿丧葬费、交通费的请求合理,法院予以支持,但损失费等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合全案,法院一审判处达死刑,终身;达赔偿周云露近亲属5万余元各项损失。

  整个宣判持续了大约10分钟,晨报记者注意到,宣判期间达表现冷静,情绪未有太大波动,即便审判长宣布判处其死刑后,达也面无表情。不过宣判结束后,达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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