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中华人民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2010年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以来,中国统计建设进程中的又一座里程碑。新颁行的《条例》以更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经济社会、更契合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的目标为出发点,全面规范、细化了《统计法》的各项具体要求,为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了很多重要的制度设计。站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新起点上,统计部门的首要任务是围绕提升数据质量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勇于实践,深化统计管理体制。、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中央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出的重要决策,为新时期统计发展指明了方向。《条例》的颁行恰逢其时,为各项统计提供了的制度保障。统计部门要以《条例》的颁行为契机,以适应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为出发点,立足实际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健全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式方法,努力构建与首都大都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
严肃问责,夯实统计弄虚作假惩防体系。《统计法》明确了“十三个不得”的性,《条例》中“十三个不得”进一步细化了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要求,核心是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保障统计工作的性。统计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尽快建立健全系列法规制度,主要包括:加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度;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制度等,实现与《条例》的制度衔接,实行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零。
立足需求,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统计部门一贯积极推进地方统计立法工作。2016年1月1日起,以《统计法》为基础的,以“淡化部门色彩,突出服务职能”为指导思想的《市统计条例》施行。据此,市办公厅印发了《市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加强统计资料发布的统筹管理,建立了统计资料发布制度,保障发布资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同时,统计部门通过不断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健全数据质量责任追究体系,既规范了统计业务,提高了行政效能,又提升了统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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